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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勝綸法律事務所專欄】勞工若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但未對雇主造成損失,雇主可否予以解雇?
結論: 勞基法第12條第項第4款「勞工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之解雇事由,不以違規行為產生具體損失為要件。只要勞工違規行為已經足以對雇主造成相當之危險,導致客觀上已難期待雇主採用解僱以外之懲處手段因應,雇主即應得依法解雇。 說明:...


【勝綸法律事務所專欄】企業可以透過分割就自由資遣員工嗎?
一、問題: A公司把內部的特定部門分割出去移轉給B公司,依企業併購法第16條第1項前段之規定,企業併購之場合,新舊雇主有所謂「商定留用權」,如果被分割的部門內,有勞工沒被留用到B公司,此時,依企業併購法第17條第1項規定,A公司就要資遣這些沒被留用的勞工。但如果B公司根本是...


【勝綸法律事務所專欄】雇主可否經由勞資會議同意,調整勞工之薪資待遇?
結論: 如果雇主是要調整勞工之工資,依法須經個別勞工同意,無法經勞資會議決議後直接單方調整之。 如果雇主是要調整勞工之恩惠性給與(非工資),於具備合理性及必要性之前提下,應有較多空間於勞資會議決議後即直接調整。 說明: 勞資會議是由數名資方與勞方組成,共同討論勞資事務。那麼...


【勝綸法律事務所專欄】勞工覺得考績不公,法院可以介入審查嗎?
一、問題:許多公司都設有績效考核制度,會定期評核員工的工作表現,給員工打考績,然後作為評估員工升遷、加薪、發放獎金、職務調整、績效輔導改善等等的依據,甚至對考績不好的員工,也可能最後就依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5款不能勝任工作為由資遣。但有時員工會對於考績結果不服氣,認為是主管...


【勝綸法律事務所專欄】新冠疫情期間,雇主可否以經營不善為由資遣員工?
結論: 雇主於新冠疫情期間,若擬因經營不善為由資遣,宜確認下列要件: 一、有「虧損」或「業務緊縮」之情形,且持續「相當期間」; 二、具備上述要件後,雇主仍須先採取減少工時、無薪休假、暫時留職停薪或調職等迴避資遣之措施,仍無法改善經營狀況,才可以依法資遣。 內容:...


【勝綸法律事務所專欄】舊制勞工已改選新制後,雇主提前結清勞工的舊制年資,但合意以較低的薪資作結清,會發生什麼事?
於民國94年7月1日後任職的勞工,因為勞工退休金條例的施行,全部年資均為新制年資,但是在該日期前就已任職的勞工,有部分年資仍為舊制,可以自行選擇繼續適用舊制(勞動基準法)或是改採新制(勞工退休金條例)的退休制度,但假設改選新制後,前面的舊制年資不會因此消失,而若勞工尚未達到...


【勝綸法律事務所專欄】雇主因新冠肺炎疫情停工,是否仍須給付工資?
結論: 若事業單位於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因主管機關政策而停業,應屬「不可歸責於勞雇雙方」所致之停工,雇主即可不發工資;若事業單位並非政策要求停業之對象,而是雇主自行決定停業,有相當機率被認為屬於「可歸責於雇主」所致之停工,雇主如擬調整員工薪資,依據主管機關見解,僅得採無薪假之...


【勝綸法律事務所專欄】勞工自請離職屬於何種法律效果?勞工未按預告期間向雇主提離職是否有效?雙方間的勞動契約是否已經終止?
最近時常接獲詢問電話,稱某員工突然說他只做到今天,下禮拜開始不來了;或沒有按照預告期間規定提出離職預告,這樣子的勞動契約終止是否有效?沒有按照預告期間導致的法律效果為何? 雇主依第十一條或第十三條但書規定終止勞動契約者,其預告期間依左列各款之規定:一、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


【勝綸法律事務所專欄】加班之相關勞動議題(六)-雇主可否與勞工約定加班費內含於薪資中,以定額方式給付加班費?
結論: 最高法院曾有判決認為:如果勞雇雙方約定之工資總額,未低於勞動部所核定之基本工資及按基本工資加計之加班費,即於法無違,勞工即不得再另外依勞基法第24條請求按時數計算的加班費;但另一方面,亦有最高法院判決持相反意見,認為勞基法第24條是強制規定,不可由勞雇雙方任意約定排...


【勝綸法律事務所專欄】什麼時候可以簽定期契約?各公司常用的一年一聘的勞動契約是合法的嗎?
常常看到徵人廣告及面試的時候,雇主或主管告知這份工作是一年一聘、一年一簽的定期契約,如果之後簽了這份契約,實際上真的會變成一年一聘的勞動契約嗎? 勞動基準法的勞動契約分為「不定期契約」和「定期契約」兩種,原則上只能簽不定期契約,意思是只有始點,終點是未定期限之勞動契約,如果...


【勝綸法律事務所專欄】加班之相關勞動議題(五)-勞工於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值班,從事較為輕便之工作,雇主得否僅發給「值班費」,而不發給「加班費」?
結論: 過去主管機關認為:雇主針對值日夜之勞工得僅給付值日夜津貼,該津貼數額得由勞雇雙方自行約定,而不須依法定標準給付加班費。 依據主管機關現行之「事業單位實施勞工值日(夜)應行注意事項」,雇主針對值日夜勞工發放之值班費,其數額宜不低於每月基本工資除以240再乘以值日夜時數...


【勝綸法律事務所專欄】雇主可以變更終止勞動契約(解僱、資遣)的理由嗎?一般資遣和合意資遣是否有所差別?
A公司和甲員告知,因為公司有業務性質變更的情形,所以甲員的職位已經不復存在(被裁撤),故依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4款預告後終止勞動契約,並給付資遣費給甲員。但後來甲員發現A公司並沒有業務性質變更,他的職位仍然存在,且A公司就該職位繼續徵才,甲員提起確認僱傭關係存在之訴,確認A...


【勝綸法律事務所專欄】加班之相關勞動議題(四)-勞工自主於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雇主得否以勞工未申請加班為由,拒絕發給加班費?
結論: 於勞動事件法第38條規定施行後,逾時簽退的出勤紀錄本身,固然有推定加班之效力,然而,倘若雇主得提出加班申請制之相關資料,並證明加班申請制確實運作,依民事法院見解,仍有機會可以依勞工有無申請而認定加班。 至於行政法院過去亦不乏有肯定加班申請制之見解,然而晚近則有見解對...


【勝綸法律事務所專欄】確認僱傭關係之訴的時效-太晚提出爭議會導致權利失效
我國一般民事訴訟,通常分為給付之訴、確認之訴及形成之訴三種,確認之訴即提起訴訟之原告認為法律關係之存否有無並不明確,希望由法院來確認該法律關係是否仍然存在或不存在之訴訟類型。就相關內容而言,定於民事訴訟法第247條中:「確認法律關係之訴,非原告有即受確認判決之法律上利益者,...


【勝綸法律事務所專欄】加班之相關勞動議題(三)-員工可否拒絕加班?雇主對於拒絕加班之員工得如何因應?
結論: 雇主若以「員工拒絕配合加班」作為資遣或解雇之事由,法律上未必可行。建議雇主得於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中明訂「雇主得基於營運考量,要求員工延長工時」、「員工同意配合加班」等類似文字,取得要求勞工加班之依據。如此一來,只要雇主加班要求是合理的,勞工除非是基於健康問題或其他正...


【勝綸法律事務所專欄】積欠公司款項/罰款/上班遲到,雇主直接扣薪,合法嗎?
以在百貨公司工作的員工為例,除受僱之公司內有相關的規定外,百貨公司內部亦有大量的相關規定(例如服儀、晨會、櫃內整潔等),若違反將會支付相關罰款,由雇主代墊後從該員工次月工資扣發;若員工積欠公司的借款,雇主自次月薪資直接扣抵後發給工資;或上班遲到10分鐘,而公司規定遲到1分鐘...


【勝綸法律事務所專欄】加班之相關勞動議題(二)-雇主可否規定員工以「半小時」為單位申請加班?
結論: 大多數法院見解認為:基於契約自由原則,勞雇雙方得自由約定加班時數以「半小時」為單位,並據此核發加班費;少數法院見解則認為:加班時數應依勞工逾時工作時數核實認定,即便未滿半小時者,也應列入加班時數。故理論上雇主若能按照實際加班工時、計算到分鐘來計給加班費,應能將風險降...


【勝綸法律事務所專欄】住高雄被調動到台北,勞工告贏公司-調動/調職近期實務見解。
近期有新聞提到某知名賣場勞工因從高雄被調往台北工作,忍無可忍提出告訴,法院近期作出民事判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9年度勞訴字第154號),認為雇主調動違背法令,並確認勞務給付地應在高雄市,且雇主應補償這段期間額外支出的交通費、增加的生活支出等,共29萬餘元,雇主並應按月給付...


【勝綸法律事務所專欄】加班之相關勞動議題(一)-延長工時之計算,是否應扣除休息時間?雇主可否規定「下班後須隔30分鐘再起算加班」?
結論: 建議雇主明確訂定每日之休息時段,如此於計算勞工當日之工作時數時,較有理由扣除上開休息時段,而降低延長工時(即工作時間超過8小時)發生之機率。此外,雇主亦宜確保勞工於休息時間,確實有充分休息,避免於該休息時段須提供勞務,以致於被法院認定實際上是工作時間。...


【勝綸法律事務所專欄】虧損或業務緊縮發生時,若提供影響較輕的替代措施,為勞工所拒絕時,雇主預告後終止勞動契約即符合解僱最後手段性原則。
上一次講到業務性質變更預告後終止勞動契約(下稱資遣)的情況,這次最高法院針對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2款,也就是「虧損」或「業務緊縮」的情況,有針對此處的新見解。 按虧損或業務緊縮,二者有其一,雇主即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此由勞動基準法(下稱勞基法)第十一條第二款規定之反面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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