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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勝綸法律事務所專欄】加班之相關勞動議題(五)-勞工於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值班,從事較為輕便之工作,雇主得否僅發給「值班費」,而不發給「加班費」?
結論: 過去主管機關認為:雇主針對值日夜之勞工得僅給付值日夜津貼,該津貼數額得由勞雇雙方自行約定,而不須依法定標準給付加班費。 依據主管機關現行之「事業單位實施勞工值日(夜)應行注意事項」,雇主針對值日夜勞工發放之值班費,其數額宜不低於每月基本工資除以240再乘以值日夜時數...


【勝綸法律事務所專欄】雇主可以變更終止勞動契約(解僱、資遣)的理由嗎?一般資遣和合意資遣是否有所差別?
A公司和甲員告知,因為公司有業務性質變更的情形,所以甲員的職位已經不復存在(被裁撤),故依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4款預告後終止勞動契約,並給付資遣費給甲員。但後來甲員發現A公司並沒有業務性質變更,他的職位仍然存在,且A公司就該職位繼續徵才,甲員提起確認僱傭關係存在之訴,確認A...


【勝綸法律事務所專欄】加班之相關勞動議題(四)-勞工自主於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雇主得否以勞工未申請加班為由,拒絕發給加班費?
結論: 於勞動事件法第38條規定施行後,逾時簽退的出勤紀錄本身,固然有推定加班之效力,然而,倘若雇主得提出加班申請制之相關資料,並證明加班申請制確實運作,依民事法院見解,仍有機會可以依勞工有無申請而認定加班。 至於行政法院過去亦不乏有肯定加班申請制之見解,然而晚近則有見解對...


【勝綸法律事務所專欄】確認僱傭關係之訴的時效-太晚提出爭議會導致權利失效
我國一般民事訴訟,通常分為給付之訴、確認之訴及形成之訴三種,確認之訴即提起訴訟之原告認為法律關係之存否有無並不明確,希望由法院來確認該法律關係是否仍然存在或不存在之訴訟類型。就相關內容而言,定於民事訴訟法第247條中:「確認法律關係之訴,非原告有即受確認判決之法律上利益者,...


【勝綸法律事務所專欄】加班之相關勞動議題(三)-員工可否拒絕加班?雇主對於拒絕加班之員工得如何因應?
結論: 雇主若以「員工拒絕配合加班」作為資遣或解雇之事由,法律上未必可行。建議雇主得於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中明訂「雇主得基於營運考量,要求員工延長工時」、「員工同意配合加班」等類似文字,取得要求勞工加班之依據。如此一來,只要雇主加班要求是合理的,勞工除非是基於健康問題或其他正...


【勝綸法律事務所專欄】積欠公司款項/罰款/上班遲到,雇主直接扣薪,合法嗎?
以在百貨公司工作的員工為例,除受僱之公司內有相關的規定外,百貨公司內部亦有大量的相關規定(例如服儀、晨會、櫃內整潔等),若違反將會支付相關罰款,由雇主代墊後從該員工次月工資扣發;若員工積欠公司的借款,雇主自次月薪資直接扣抵後發給工資;或上班遲到10分鐘,而公司規定遲到1分鐘...


【勝綸法律事務所專欄】加班之相關勞動議題(二)-雇主可否規定員工以「半小時」為單位申請加班?
結論: 大多數法院見解認為:基於契約自由原則,勞雇雙方得自由約定加班時數以「半小時」為單位,並據此核發加班費;少數法院見解則認為:加班時數應依勞工逾時工作時數核實認定,即便未滿半小時者,也應列入加班時數。故理論上雇主若能按照實際加班工時、計算到分鐘來計給加班費,應能將風險降...


【勝綸法律事務所專欄】住高雄被調動到台北,勞工告贏公司-調動/調職近期實務見解。
近期有新聞提到某知名賣場勞工因從高雄被調往台北工作,忍無可忍提出告訴,法院近期作出民事判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9年度勞訴字第154號),認為雇主調動違背法令,並確認勞務給付地應在高雄市,且雇主應補償這段期間額外支出的交通費、增加的生活支出等,共29萬餘元,雇主並應按月給付...


【勝綸法律事務所專欄】加班之相關勞動議題(一)-延長工時之計算,是否應扣除休息時間?雇主可否規定「下班後須隔30分鐘再起算加班」?
結論: 建議雇主明確訂定每日之休息時段,如此於計算勞工當日之工作時數時,較有理由扣除上開休息時段,而降低延長工時(即工作時間超過8小時)發生之機率。此外,雇主亦宜確保勞工於休息時間,確實有充分休息,避免於該休息時段須提供勞務,以致於被法院認定實際上是工作時間。...


【勝綸法律事務所專欄】虧損或業務緊縮發生時,若提供影響較輕的替代措施,為勞工所拒絕時,雇主預告後終止勞動契約即符合解僱最後手段性原則。
上一次講到業務性質變更預告後終止勞動契約(下稱資遣)的情況,這次最高法院針對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2款,也就是「虧損」或「業務緊縮」的情況,有針對此處的新見解。 按虧損或業務緊縮,二者有其一,雇主即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此由勞動基準法(下稱勞基法)第十一條第二款規定之反面解...


【勝綸法律事務所專欄】特別休假相關勞動權益(四)-特休工資計入平均工資之標準
結論: 假設特休工資性質屬勞基法之「工資」,如因「年度終結」所結算之特休工資,應計入平均工資,然而究竟有多少未休日數之工資應計入平均工資內,可由勞資雙方自行協商訂定;如因「契約終止」所結算之特休工資,由於勞工該部分工資債權是發生於勞動契約終止「後」,非契約終止「前」之所得,...


【勝綸法律事務所專欄】勞工與雇主因業務性質變更而終止勞動契約前安置義務之參考及相關注意事項
按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雇主得預告後勞工終止勞動契約,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4款定有明文,若有該款情形發生,雇主在業務性質變更後,明顯有減少勞工必要時,且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則法律允許雇主依法終止勞動契約,但仍應給付資遣費。但什麼叫做「業務...


【勝綸法律事務所專欄】特別休假相關勞動權益(三)-特休工資是否為勞基法之「工資」?
結論: 主管機關認為特休工資屬勞基法之工資,故特休工資應計入資遣費及舊制退休金計算基礎之「平均工資」,及勞健保之「投保薪資」;法院向來則皆存在肯定說及否定說之不同見解。然而,勞基法於106年1月增訂第38條第4項「勞工之特別休假,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之日數,雇主應發給...


【勝綸法律事務所專欄】公司於非法定(意定)留職停薪之情形下,於留職停薪相關辦法中,訂定留停結束之員工應自覓得回任之職位,若無覓得則以自請離職論之相關規定?
【勝綸法律事務所專欄】 公司於非法定(意定)留職停薪之情形下,於留職停薪相關辦法中,訂定留停結束之員工應自覓得回任之職位,若無覓得則以自請離職論之相關規定? -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1753號民事判決 所謂留職停薪,係指勞雇間之勞動契約關係仍存續情形下,雇主同意暫時免除...


【勝綸法律事務所專欄】特別休假相關勞動權益(二)-勞工請求特休工資時,是否應負舉證責任?
結論: 依現行規定,勞工請求工資時,應由雇主就該權利不存在之事實,負舉證責任。具體而言,倘若法院認為「未休特休不論原因為何,皆應結算」,雇主即須證明勞工已無未休特休,始可免除特休工資發放義務;倘若法院認為「未休特休須是可歸責於雇主,始應結算」,雇主即須證明「未休特休原因是可...


【勝綸法律事務所專欄】雇主未投勞保造成勞工損害之情形下,有無過失相抵適用?勞工保險條例第72條之損害賠償之請求權時效為何?
依照勞工保險條例第6條、第10條等相關規定,投保單位(常見者即為雇主)應為其所屬勞工,辦理投保手續及其他有關保險事務,並備僱用員工或會員名冊,亦即雇主有為勞工投保勞保之強制義務;而投保金額則依同法第14條規定,須依照勞工之月投保薪資,按照投保薪資分級表之規定據實投保,應屬一...


【勝綸法律事務所專欄】特別休假相關勞動權益(一)-未休畢特休是否應結算?
勞基法關於特別休假,是規定於第38條。依據該條第2項,勞工原則上得自由決定特休實施之日期。又依據該條第4項,於特休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時,勞工若有未休畢之特休,雇主須折發特休工資。若勞工不擬折算工資,也可以選擇將未休畢之特休遞延至次一特休年度實施(依據勞基法施行細則第24-1...


【勝綸法律事務所專欄】通勤職業災害
案例事實: 小明於下班途中與超速之計程車司機發生擦撞,導致雙腳骨折,經醫師診斷建議宜在家休養半年並進行開刀及復健治療。小明得否向雇主主張其所受損害為職業災害?又若小明是因與子女約好下班後要前往電影院觀看新上映之電影,則情況有無不同?另如小明於下班期間,是因闖紅燈而導致車禍,...


【勝綸法律事務所專欄】職災認定、類型及求償-邱靖棠律師
7月份曾有新聞媒體報載:「蔡姓男子在桃園市一間機車行擔任維修技師,2018年2月5日下班後突然出現左側手腳無力、流口水等症狀,經送醫急救診斷是右側腦梗塞、左側無力、高血壓及糖尿病,蔡男認為是長期超時工作所致,向雇主提出請求職業災害補償告訴,雖然張姓雇主主張是蔡男本身身體問題...


【勝綸法律事務所專欄】得標廠商能否嗣後以投標標價顯然偏低,要求招標機關不決標給它?-洪偉修律師
這個爭議聽起來很荒謬,因為投標不就是希望得標嗎?怎麼會得標後反要求招標機關不決標給它?其主因就在於得標廠商在投標時並未注意招標文件的內容,而是在得標後細算利潤時,才發現不符成本,所以希望招標機關不要決標給它,但問題是投標有權利要求招標機關決標或不決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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