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與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達成共識,考量《勞動基準法》修正後,外界對於企業是否依法舉辦勞資會議,多有關注,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企業欲初次申請上市(櫃)前,應先將召開勞資會議會議紀錄等相關文件函送勞動部,並取得該部所出具之收訖函。
後續向證交所或櫃買中心申請上市(櫃)審查時,應將勞動部所出具勞資會議文件收訖函併同申請書件,送請審查,藉以強化企業落實勞資會議,避免形同虛設。統計自上路以來退件率高達一成!!!
企業應該把時間跟金錢花在刀口上,如何避免落入勞動部揭示的五大常見誤區以致慘遭退件,放心交給勞資會議輔導專家勝綸法律事務所,由本所律師團隊協助企業合法合規完善勞資會議程序,讓企業無後顧之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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