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職務名稱:受僱律師一名。
二、 薪資結構:
(一) 新臺幣55,000元起,視工作經驗及執業年資調整,並依能力晤談後決定。
(二) 自案抽成。
(三) 授課鐘點抽成。
三、 工作地點:
(一) 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200號8樓;或
(二) 台中市西區自由路一段101號9樓之5。
四、 工作時間:
(一) 週一至週五上午9點至下午6點。
(二) 休假日按勞基法辦理,出勤日按行政機關行事曆辦理,但為配合開庭,勞動節(5/1)將調移至其他日施放。
五、 工作內容:
(一) 法律問題研究與分析。
(二) 辦理訴訟或非訟案件。
(三) 協助法律顧問客戶解決問題。
(四) 若有興趣講授課程者,將協助安排。
(五) 其他交辦之工作事項。
六、 保險:
(一) 依法辦理勞健保,並提撥勞工退休金。
(二) 團保。
七、 福利:
(一) 律師公會會費由事務所吸收。
(二) 不定期聚餐。
(三) 年終獎金。
(四) 生日禮金。
(五) 按營收情況提供員工旅遊(檢附單據核銷)。
八、 僱傭之必要條件及優先條件:
(一) 必要條件:取得中華民國律師執照。
(二) 優先條件:
1.具有獨立辦案能力。2.對勞動法令熟稔或具有興趣者。3.具備抗壓性。4.具備時間管理能力。5.耐心、細心、嚴謹、穩定性高。6.善人際溝通,亦樂於團隊合作者。
九、 本所特色:
勝綸法律事務所是由邱靖棠律師及程居威律師共同創立,初時除了一般民刑事案件的承辦外,更以勞動法令相關案件為事務所的專業核心,勝綸為滿足客戶的需求、因應整體環境的變動,進行了更精細的任務編組,先後成立商務組、不動產組(工程及土地)等,是讓勝綸服務更加完整且全面。又鑒於法律服務的特質及信賴關係的建立維護,特於台北、台中及高雄等地設有據點,並有常駐律師駐點服務,以在地深耕之方式,提供客戶最即時,且最符合當地情況的法律服務。
九、應徵方式:(請先e-mail個人履歷至事務所,合者通知面試。)
1.電話:04-2221-0860
2.傳真:04-2221-0861
3.E-mail:cjlin@sllaw.com.tw 林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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