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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資訊-新竹】程居威律師與陳明政律師將於6/20(四),於新竹縣工業會講授「企業用人留才工具應用-獎酬設計、最低服務年限、競業禁止與營業秘密法之規劃要件」講座課程,報名即將截止~(確定開班)

壹、課程簡介:

企業積極培育人才同時,更應深切思考如何留住人才與降低人才流動時造成的損失。留才制度規劃中一般常見的獎酬、升遷、分紅等機制外,如何善用契約規定與其他工具,增加策略運用彈性?離職員工帶走公司關鍵技術與造成不法侵害,雇主與單位主管可採取哪些措施與因應對策降低損害?

勝綸法律事務所專業團隊彙整最新法院與實務案例,深入淺出,分析目前各種留才模式利弊與適法性,同時探討契約條款之效力與爭議,豐富留才制度,協助即時遏阻離職員工可能之不法侵害,提升企業風險意識,降低營運風險及損害。


貳、課程大綱:

一、企業獎酬設計與考量要件

  1. 員工酬勞

  2. 員工薪股認購權

  3.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4. 員工庫藏股

  5. 員工認股選擇權

  6. 產創條例-緩課規定

二、最低服務年限之規範與判斷要件

  1. 定型化提款之規範

  2. 合理性及必要性之判斷

  3. 試用期與最低服務年限之關聯

  4. 違約要件-勞動契約終止的歸責性

三、離職後競業禁止之規範與標準

  1. 條款之規範

  2. 委任經理人得否約定離職後競業禁止?

  3. 競業禁止-在職期間

  4. 競業禁止之對象

  5. 雇主可否拋棄競業禁止請求權而免除代償措施給付義務?

  6. 禁止挖角條款?

四、營業秘密法條例分析

  1. 營業秘密之定義

  2. 公司名稱、地址、聯絡人及採購需求是營業秘密?

  3. 客戶資料是否屬營業秘密?

  4. 產品報價是營業秘密?

  5. 客戶之職員姓名、照片、識別證樣式屬營業秘密?

  6. 公司單方公告之員工服務守則,是否屬合理保密措施?

  7. 離職後持原公司客戶資料利用?


參、報名方式

● 傳真報名:03-5514030 ● E-mail 報名:his12345@ms19.hinet.net

● 電話連絡:03-5557234.5557334 張小姐

●相關連結:https://reurl.cc/3Ay3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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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絡電話:(04)2221-0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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