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資訊】依勞基法第70條規定,企業員工達三十人以上者,應訂立工作規則且送交主管機關核備之事業單位,未依規定辦理者,台中市局已陸續發函通知相關事業單位盡速辦理,違者將處2萬至30萬以下罰緩。 本所專辦企業工作規則撰擬、增修與協助核備等專案,並經常獲邀開授工作規則撰擬與修訂等相關課程,確保管理上之適法性及有效性,避免違法管理所造成之風險。一、工作規則撰擬與核備二、內部規章審閱三、勞資會議流程輔導四、企業內訓五、其他服務輔導專案聯絡方式:一、請洽詢林政儒顧問,聯絡電話:04-23221080,Email:cjlin@sllaw.com.tw二、填寫表單後,將由專員盡速與您連繫 https://goo.gl/forms/sNFOKa2j4gbBKp6d2
本所專辦企業工作規則撰擬、增修與協助核備等專案,並經常獲邀開授工作規則撰擬與修訂等相關課程,確保管理上之適法性及有效性,避免違法管理所造成之風險。一、工作規則撰擬與核備二、內部規章審閱三、勞資會議流程輔導四、企業內訓五、其他服務輔導專案聯絡方式:一、請洽詢林政儒顧問,聯絡電話:04-23221080,Email:cjlin@sllaw.com.tw二、填寫表單後,將由專員盡速與您連繫 https://goo.gl/forms/sNFOKa2j4gbBKp6d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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