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of page

.png)
人資勞動法務諮詢
各類勞資爭議事件協處
工作規則撰擬與核備
集體勞動關係協商輔導
勞動契約撰擬/增訂
管理辦法規畫與建立
就業服法與移工管理
就業歧視與差別待遇
工資管理爭議協處
招募與隱私爭議
外籍勞工聘僱與管理爭議
契約與轉換雇主爭議
職安衛法令諮詢
危害預防與職安義務建置
職場霸凌暨不法侵害調查
承攬商與派遣勞工爭議
職災認定與相關爭議
行政罰緩爭議訴訟
Home


【勝綸動態】「新竹縣產業園區廠商協進會」主辦(工作規則撰擬策略 暨 職場霸凌防治教育訓練)課程,邀請本所資深律師 華育成律師 擔任講師
🏫主辦單位:新竹縣產業園區廠商協進會 📓課程名稱:工作規則撰擬策略 暨 職場霸凌防治教育訓練 📆課程日期:115年07月07日 👨⚖️課程講師:華育成 資深律師 👉為協助園區廠商精進《勞動基準法》及瞭解《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相關規範, 新竹縣產業園區廠商協進會 舉辦 工作規則撰擬策略 暨 職場霸凌防治教育訓練 課程,邀請本所資深律師 華育成律師擔任講師,上午講解工作規則撰寫應注意之事項,精進學員撰寫能力,將有效減少勞資糾紛、營造友善職場。下午解析霸凌態樣及調查"眉角",構建學員正確法規觀念及提升調查之職能,以協助事業單位於事件發生時能有效執行法規相關之要求。 《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7/1上路, 勝綸法律事務所 相關課程邀約不斷,勝綸不僅有專業的律師團隊,更有優秀的服務團隊,提供您專業且滿意的服務,有課程需求的夥伴,趕緊手刀預約~ 👥「勝綸法律團隊」核心專業: ✅ 勞動法令遵循與企業風險管理 ✅ 職場調查(性騷擾/霸凌)與制度建置 ✅ 勞資爭議預防與爭議處理 ✅ 人資制度規劃與合法化輔導 ✅ 主管教育訓練與企業內訓


【勝綸專欄】員工主動要求不投勞保,公司能否因此免責?
一、案例: 日前知名拉麵店傳出店家與員工發生未投保勞保、排班問題相關之勞資爭議。就未投保勞保部分,店家稱是因員工表示為了領取中低收入戶補助而要求不要為其投保。 究竟在勞工要求或得到勞工同意的情況下,雇主能否就免除替勞工投保勞保之責任呢? 二、說明: (一) 勞工保險條例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年滿十五歲以上,六十五歲以下之左列勞工,應以其雇主或所屬團體或所屬機構為投保單位,全部參加勞工保險為被保險人:二、受僱於僱用五人以上公司、行號之員工。」第72條第1項規定:「投保單位違反本條例規定,未為其所屬勞工辦理投保手續者,按自僱用之日起,至參加保險之前一日或勞工離職日止應負擔之保險費金額,處四倍罰鍰。勞工因此所受之損失,並應由投保單位依本條例規定之給付標準賠償之。」可見凡年滿15歲以上,65歲以下,受僱於僱用5人以上之公司、行號之勞工,應以其雇主為投保單位,全部參加勞工保險為被保險人,若未投保,雇主將被處以相當於其應負擔保險費金額4倍之罰鍰,並在勞工因未投保而受有損失時,雇主應依勞工保險條例之給付標準賠償勞工。 (二)關於雇主能否因勞工要求或得勞工同


【勝綸動態】「新北市政府」主辦全台第一場(事業單位職霸調查人員教育訓練)課程,邀請本所主持律師 程居威律師 擔任課程講師,吸引將近300位學員參與課程互動熱烈,活動圓滿落幕
🏢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 🏢協辦單位:新北市產業總工會 📓課程名稱:職霸調查人員教育訓練 📆課程日期:115年07月01日 👨⚖️課程講師:程居威 主持律師 📣《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條文中訂定:事業單位成員擔任調查小組之成員,需接受職場霸凌防治教育訓練才可擔任,為協助事業單位積極備置相關人才,新北市政府 與 新北市產業總工會 共同辦理全台第一場次教育訓練,邀請本所主持律師 程居威律師 擔任課程講師,以專業法律知識建構學員法規之概念,配合豐富實務經驗傳授學員調查的"眉角",深受學員好評~ 聯合新聞網報導:https://udn.com/news/story/7269/9600360 👊 勝綸法律事務所 不止專業更具豐富實務經驗,此次榮獲 新北市政府 邀約擔任全台第一場次 職場霸凌防治教育訓練,可見深受主管機關之認可,同樣值得您信賴~ 企業防治、調查與申復機制實務解析:https://www.youtube.com/watch?v=WvWqjuO2vho 👥「勝綸法律團隊」核心專業: ✅人資制度建置與高齡用工規劃 ✅勞資
.png)

